3月13日,歐盟委員會(EC)通過了一項授權法案草案,規定了生物燃料的可持續性標準,並將棕櫚油歸類為不可持續性。

占世界棕櫚油產量85%的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都稱該法案是歧視性的。

根據決議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下屬的ENVI委員會(ENVI committee)將於今日對該授權法案進行評估,歐盟成員國也將在未來兩個月內對該法案進行批準或否決,因為不允許進行任何修改。但是,如果議會或理事會提出要求,這一期限可以再延長兩個月。

歐盟委員會於2月8日發布了授權法案草案,以解決2020年後新的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下的間接土地利用變化(ILUC)問題。它規定了確定高iluc風險原料的具體標準,將大型種植園的棕櫚油列為高iluc風險原料,應限製在2019年的消費水平。

這項授權法案受到了歐洲農民和合作社協會(Copa Cogeca)的批評,該協會呼籲歐洲議會否決歐盟委員會的授權法案。

Copa-Cogeca說:“盡管對第一份草案進行了一些技術改進,但歐盟委員會提出的低iluc風險生物燃料的定義充滿了漏洞,這是歐洲農業社區嚴重擔憂的一個原因。”

“第一個問題是將棕櫚油確定為棕櫚油中唯一高iluc風險的原料,將所有其他棕櫚油產品排除在範圍之外。更糟糕的是,目前的提案對小農戶生產的棕櫚油給予了特別豁免。對於Copa-Cogeca來說,這種方法極具爭議,因為不能保證小農與森林砍伐無關,而這是該法規的總體目標。在這樣的規定下,棕櫚油作為能源的使用將會增加,這是一個重大風險。”

歐洲可再生乙醇協會ePure也呼籲歐盟取消對小農的豁免,並將棕櫚油側流列為高iluc風險的原料。

ePure秘書長Emmanuel Desplechin說:“修訂後的文本仍然留下了一個漏洞,允許大量棕櫚油通過所謂的‘低iluc風險生物燃料’類別計入歐盟可再生能源目標,因為小農可以免費證明已經采取措施改善農業實踐,或者他們耕種了未使用的土地。”

當原本用於糧食和飼料的牧場或農田被轉用於生物燃料生產時,就會發生ILUC。

台北時報據報道,棕櫚油生產國理事會(Council of Palm Oil生產國)計劃通過雙邊磋商、世界貿易組織(WTO)和東南亞國家聯盟(ASEAN)共同挑戰該法案。該理事會成員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哥倫比亞的棕櫚油產量約占全球供應量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