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正在修訂其關於轉基因生物(gmo)進口、運輸和釋放的規則,這是這些規則自1987年建立以來的首次全麵修訂。

在6月6日宣布的一項提案中,美國農業部動植物衛生檢驗局(APHIS)說,該審查旨在減少監管負擔,以反映基因工程(GE)的進步和對植物害蟲風險的更好理解。

APHIS說:“我們提出的方法將不同於目前的框架,因為監管工作將關注GE生物本身的特性,而不是用於生產它的方法。”

“對植物有害的轉基因生物將在擬議法規的範圍內,需要獲得移動許可。”

植物病蟲害風險被定義為“引入、傳播或加劇植物病蟲害影響所造成的危害的可能性”。

其他不構成植物害蟲風險的通用電氣非植物有機體不需要移動許可證。

某些種類的轉基因植物也將免於監管,因為它們可以通過傳統育種技術生產,因此不太可能比傳統育種作物帶來更大的植物蟲害風險。”

該機構表示,就擬議規則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將是8月5日。